台灣金融財富重建協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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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內政部立案機構-免費協助中低收單親弱勢辦理債務協商之條件如下:
    1.領有當年度低收或中低收證明。     2.喪偶而獨立扶養未成年子女之單親家庭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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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本會已發動萬人連署為卡債族發聲之活動,名額滿一萬人即建請主管機關金管會及立法委員修法,將銀行循環利息上限15%調降至10%,以減輕債務人的負擔,敬請各界人士踴躍支持及連署!點此下載連署書
  • 弱勢團體公益救助
《 債務協商機制 》

前置調解 】機制說明

專案好處:
1. 可將金融銀行機構等債務整合成一家做繳款。
2. 可拉長繳款期數[最長可達180期],則能夠大幅降低月付金額。
3. 可申請降低利率[循環利息],減少每月複利計算的計息方式。
4. 可避免及停止強制執行[凍結、扣薪、查封、拍賣]的法律程序。
5. 法院強制執行程序進行中,如符合申請條件者依舊可以辦理此調解。
專案壞處:
開始進入法院程序時,銀行將會向聯徵中心申請註記,直到針對此調解協議還款結束後的一年。[若原本早已遲繳紀錄出現,則註記早已存在]。
適用對象: 1. 原貸款契約或信用卡的月繳款已超過收入之1/3金額以上,甚至是超出收入範圍完全無法繳納的狀況者。
2. 長期繳納信用卡最低應繳款循環息的負債者。
3. 已有遲繳款、呆帳、申請法務程序及強制執行進行中的債務者。
4. 有抵押品借貸款,抵押物品已被法拍,還有剩餘拍賣不足額的債務者。
處理時限: 約莫30~60天,視該申請的地方法院作業時間而定。
條件限制: < 有下開條件者,則無法申請此專案 >
1. 非[銀行、農漁會、保險公司]等金融機構體系。
2. 若貸款有涉及保人,保人無法出面簽名同意納入申請。
3. 個人名下財產價值大於負債者。
4. 設立營業單位或擔任負責人,近五年內平均之月營業額超過20萬以上者。
5. 近期大量刷卡消費,皆尚未繳款者[須視情況評估]。
6. 近期大量貸款,尚未開始有繳納者[須視情況評估]。
成功案例: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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