國泰世華銀行前置協商,核准180期3%利率月繳4646元 內政部立案機構-免費協助中低收單親弱勢辦理債務協商之條件如下: 1.領有當年度低收或中低收證明。 2.喪偶而獨立扶養未成年子女之單親家庭。 本會已發動萬人連署為卡債族發聲之活動,名額滿一萬人即建請主管機關金管會及立法委員修法,將銀行循環利息上限15%調降至10%,以減輕債務人的負擔,敬請各界人士踴躍支持及連署!點此下載連署書 《 債務協商機制 》 【 二次協商 】機制說明 專案好處: 1. 可拉長繳款期數[最長可達180期],則能夠大幅降低月付金額。2. 可申請降低利率[循環利息],減少每月複利計算的計息方式。3. 可避免及停止強制執行[凍結、扣薪、查封、拍賣]的法律程序。4. 法院強制執行程序進行中,如符合申請條件者依舊可以辦理此協商。 專案壞處: 開始進入申辦程序時,銀行將會向聯徵中心申請註記,直到針對此協商協議還款結束後的一年。[若原本早已遲繳紀錄出現或曾經協商過尚未還清者,則註記早已存在] 適用對象: 1. 曾經辦理過95年銀行公會協商、申請過前置協商,皆有完成協議簽約而後續繳款滯延被判「協商毀諾」者。2. 唯有主債務人才能申請,保證人無法申請。3. 僅適用金融機構體系之無擔保債務欠款。 處理時限: 約莫30~60天,視該申請的金融機構作業時間而定。 條件限制: < 有下開條件者,則無法申請此專案 >1. 非[銀行、農漁會、保險公司]等金融機構體系。2. 尚未申請過95年銀行公會協商或前置協商等專案。3. 個人名下財產價值大於負債者。4. 設立營業單位或擔任負責人,近五年內平均之月營業額超過20萬以上者。 成功案例: 查看 二次協商 成功案例