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新北地院債務更生裁定總債務206萬以74.2萬分六年還,百萬債務打折
更生方案經法院裁定認可確定後,債務人未依更生條件履行者,債權人得以之為執行名義,聲請對債務人為強制執行。債權人聲請對債務人為強制執行時,法院並得依債務人聲請裁定開始清算程序。
總債務金額:約206萬
更生繳款期數:72個月(兩個月為一期做繳款)
每期繳款:20612元
總清償金額:約74.2萬
更生後清償比例:約36.0388%
台灣金融財富重建協會提醒國人應:【謹慎理財投資、避免過度消費、樂觀面對人生、善擬償債計畫】