高雄地院債務清算成功案例,總債務金額約675萬,完全免責 內政部立案機構-免費協助中低收單親弱勢辦理債務協商之條件如下: 1.領有當年度低收或中低收證明。 2.喪偶而獨立扶養未成年子女之單親家庭。 本會已發動萬人連署為卡債族發聲之活動,名額滿一萬人即建請主管機關金管會及立法委員修法,將銀行循環利息上限15%調降至10%,以減輕債務人的負擔,敬請各界人士踴躍支持及連署!點此下載連署書 成功案例分享 累積點閱:2164次 ∥ 成功案件: 請選擇項目 【 前置協商 】 【 二次協商 】 【 前置調解 】 【 變更協商 】 【 優惠清償 】 【 更生清算 】 【 公益活動 】 臺中地院更生裁定總債務163萬以28.8萬分六年還款,月繳4000元 按債務人不能清償債務或有不能清償之虞,且無擔保或無優先權之債務總額未逾新臺幣1200萬元者,於法院裁定開始清算程序或宣告破產前,得向法院聲請更生。又法院開始更生程序之裁定,應載明其年、月、日、時,並即時發生效力。總債務金額:約163萬更生繳款期數:72個月每月繳款:4000元總清償金額:28.8萬更生後清償比例:約17.66%台灣金融財富重建協會提醒國人應:【謹慎理財投資、避免過度消費、樂觀面對人生、善擬償債計畫】 您可能有興趣的其他更多成功案例: 高雄地院更生裁定總債務177萬以36萬分六年還款,月繳5000元雲林地院更生裁定總債務400萬以約16.8萬分六年還款,月繳2333元士林地院更生裁定總債務617萬以93萬還款,百萬債務大幅減免