高雄地院債務更生成功核准,總債務約670萬,僅償還約32萬 內政部立案機構-免費協助中低收單親弱勢辦理債務協商之條件如下: 1.領有當年度低收或中低收證明。 2.喪偶而獨立扶養未成年子女之單親家庭。 本會已發動萬人連署為卡債族發聲之活動,名額滿一萬人即建請主管機關金管會及立法委員修法,將銀行循環利息上限15%調降至10%,以減輕債務人的負擔,敬請各界人士踴躍支持及連署!點此下載連署書 成功案例分享 累積點閱:2471次 ∥ 成功案件: 請選擇項目 【 前置協商 】 【 二次協商 】 【 前置調解 】 【 變更協商 】 【 優惠清償 】 【 更生清算 】 【 公益活動 】 台中地院更生裁定總債務1146萬以237萬分六年還款大幅減少還款壓力 債務更生適用對象:一、有固定工作但長期月支出大於月收入已嚴重失衡者。二、債務人『不能清償債務』或『有不能清償之虞者』。 債務更生條件限制:一、五年內曾從事營業活動或從事小規模營業活動平均月營業額大於20萬以上者。二、金融機構及民間無擔保債務超出1200萬元者。三、未曾申請九十七年度之前置協商或九十五年度銀行公會債務協商/前置協商毀諾後個別協商一致性協商者。 台灣金融財富重建協會提供債務人免費諮詢專線:0800-668785 您可能有興趣的其他更多成功案例: 高雄地院更生裁定開始,百萬債務清償出現希望永豐銀行前置協商180期0%月繳4113元台新銀行前置協商180期0%月繳4955元