台灣金融財富重建協會
來源位置:216.73.216.173 累積瀏覽次數:4144861
  • 公告
    內政部立案機構-免費協助中低收單親弱勢辦理債務協商之條件如下:
    1.領有當年度低收或中低收證明。     2.喪偶而獨立扶養未成年子女之單親家庭。
  • 公告
    本會已發動萬人連署為卡債族發聲之活動,名額滿一萬人即建請主管機關金管會及立法委員修法,將銀行循環利息上限15%調降至10%,以減輕債務人的負擔,敬請各界人士踴躍支持及連署!點此下載連署書
  • 弱勢團體公益救助
社會訊息快報
近4萬貸款戶受惠!個人緩繳或展延期限再延半年
為了因應新冠肺炎疫情對個人經濟影響,金管會前已分別於今年2月18日及5月29日請各銀行對受疫情影響還款有困難者,就個人金融產品,包括房貸、車貸、消費性貸款、信用卡款項等,提供緩繳或展延3至6個月等措施。

考量到受理展延期限將於109年12月底屆至,疫情對於部分民眾之債務償還能力仍有影響,金管會決定再協調銀行延長信用卡及其他個人貸款,受理期間至110年6月底。

金管會已於109年12月16日邀集銀行公會及相關銀行進行討論,達成下列會議結論:

一、協處機制適用對象:受疫情影響還款困難之民眾。

二、協處機制產品範圍:個人金融產品(包括房貸、車貸、消費性貸款、信用卡款項等)。

三、協處措施: (一) 信用卡款項:信用卡帳單之應付帳款得申請緩繳3至6個月,緩繳期間免收違約金及循環利息。

(二) 其他個人貸款:本金或利息得申請展延3至6個月,展延期間免收違約金及遲延利息。

四、協處機制期間:受理申請期限由109年12月底止延長至110年6月底止。民眾如受疫情影響還款有困難者,可於受理期限內向銀行申請緩繳或展延3至6個月。

五、在個人信用紀錄方面:展延期間個人信用紀錄不受影響。 目前申請核准件數為3萬9686件,金管會表示,民眾如確實受疫情影響且還款有困難者,可在受理期限110年6月底前向往來銀行提出申請,倘已經申請過展延的民眾,如仍持續受疫情影響者,亦可在上述期限內再向銀行提出申請。金管會重申於疫情期間,希望銀行支持客戶渡過疫情,客戶也要珍惜自己的信用。

本篇轉載自ETtoday新聞雲

很多人因為申辦貸款碰到還款困難,我們提供免費諮詢服務,倘若您因卡債而被強制執行,並遭到扣薪以及帳戶、土地、房子等財產受到影響,需向銀行或法院進行債務整合、協商、調解、更生、清算等,歡迎來電或留言,我們將有專人為您服務。

本協會提醒國人應: 【 謹慎理財投資、避免過度消費、樂觀面對人生、善擬償債計畫 】

已瀏覽次數: 414   次     資料來源:https://finance.ettoday.net/news/1887047?from=ettoday_app&redirect=1     【 查看更多時事 】
台灣金融財富重建協會
SS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