凱基銀行前置協商,核准17期月繳3822元 內政部立案機構-免費協助中低收單親弱勢辦理債務協商之條件如下: 1.領有當年度低收或中低收證明。 2.喪偶而獨立扶養未成年子女之單親家庭。 本會已發動萬人連署為卡債族發聲之活動,名額滿一萬人即建請主管機關金管會及立法委員修法,將銀行循環利息上限15%調降至10%,以減輕債務人的負擔,敬請各界人士踴躍支持及連署!點此下載連署書 社會訊息快報 擺脫債務枷鎖!單親媽獨撐家計遭173萬壓頂 北院裁准更生 無業婦人積欠5銀行百萬 法院認「無奢侈或隱匿」裁定免責〔記者劉詠韻/台北報導〕面對高達173萬元債務壓力,於統一超商擔任店員、獨自撫養孩子與年邁父親的邱姓單親母親,向法院聲請債務更生程序。台北地方法院昨裁定,認定其確有債務無力清償,准許進入更生程序,藉由法律途徑重建經濟生活,擺脫債務枷鎖。北院審理指出,邱女因生活困難,去年向法院聲請債務清理調解,但協商未果,其所負無擔保及無優先權的債務本金、利息,總額為173萬9890元,扣除名下保險解約金約13萬2389元後,仍有超過160萬元債務待清償。北院調查,邱女目前月收入為3萬5330元,需支應自身生活費2萬280元,另獨力扶養一名仍在就學的未成年子女及年逾七旬、無穩定收入的父親,每月支出扶養費分別為8000元及5000元,扣除後每月僅餘約2050元可用於還債。依此金額計算,清償完全部債務需耗時逾65年,顯見邱女確已無法以現有條件正常履行債務。值得注意的是,法官認定邱女為「消費者」身分時,雖發現她曾掛名擔任小吃店負責人,但因店面月營業額平均未逾20萬元,仍符合消費者債務清理條例適用標準。北院認為,債務人對已屆清償期之債務有不能清償之虞,無駁回更生聲請的法定事由,遂依《消費者債務清理條例》第11條等規定,裁定其自114年8月4日下午4時起,開始更生程序,並指派司法事務官協助後續處理。北院提醒,債務人後續仍須提出一份具實踐可能、足以獲得債權人會議通過,或經法院認定為公允的更生方案,方能免於程序最終轉為清算,呼籲債務人審慎擬定未來財務規劃。本篇轉載自自由時報很多人因為申辦貸款碰到還款困難,我們提供免費諮詢服務,倘若您因卡債而被強制執行,並遭到扣薪以及帳戶、土地、房子等財產受到影響,需向銀行或法院進行債務整合、協商、調解、更生、清算等,歡迎來電或留言,我們將有專人為您服務。 本協會提醒國人應: 【 謹慎理財投資、避免過度消費、樂觀面對人生、善擬償債計畫 】 已瀏覽次數: 24 次 資料來源:https://myppt.cc/MQeHgD 【 查看更多時事 】